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8年度档案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的通知
省(中)直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档发〔2002〕1号),结合工作实际,省档案局决定举办省(中)直单位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中)直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时间:10月15日上午9:00—11:00(8:30报到)。
第二期时间:10月15日下午13:30—15:30(13:00报到)。
地点:辽宁省档案馆一楼国际学术报告厅(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0号)
三、培训报名
请各部门以系统为单位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期。报名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扫描后,于10月10日前连同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ndars@163.com。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不收费用。已报名参加培训学员要准时参加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需单位出具请假说明。培训期间将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无故不参加或中途早退者,不予办理培训证书。
2.参加培训时,请首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已经持有《继续教育证书》的携带证书(用于登记)。
联 系 人:顾 宇 吴振乾
联系电话:024-23251870
附件:辽宁省档案局2018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