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定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公示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阜新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月18日—1月24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方式向阜新市全省党史部门评选表彰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超过公示期的将不予受理。
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拟定候选单位名单
阜新市档案馆(市史志办室)
全省党史部门先进个人拟定候选个人名单
王元 阜新市档案馆(市史志办)史志部部长
电话:0418-2508205(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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